上海市药监局印发《上海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

上海市药监局印发《上海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上海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其中提出,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实施优先审批:(一)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或者本市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二)诊断和治疗罕见病,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三)诊断和治疗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且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治疗手段的;(四)专用于儿童,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五)境内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或者境内同品种获批注册较少且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的。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