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禁止经纪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交易头寸

央行就《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在银行间市场展业的货币经纪公司、其他经纪机构设立的经纪业务部门及经纪业务从业人员,不得发生直接或间接持有交易头寸;直接或间接控制交易账户;利用经纪业务信息优势等方式,在撮合过程中获取不正当收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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