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发展措施,鼓励“以旧换新”

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发展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以旧换新”。对本市家庭或个人出售自有住,并于一年内在本市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按新房交易总价的1%给予购房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