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股份”)发布控制权拟发生变更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已收到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远大创投”)转来的安徽省国资委批复,安徽省国资委原则同意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芜湖远大创投通过“协议受让+表决权委托”方式,取得公司控制权,双方此前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
据神剑股份消息,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刘志坚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琪、股东刘绍宏与芜湖远大创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芜湖远大创投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刘绍宏先生合计7920万股(其中刘志坚4000万股、刘琪3200万股、刘绍宏7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33%。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志坚将其个人持有的剩余股份120415980股公司(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66%)股份全部表决权委托芜湖远大创投行使(三年有效期,到期自动终止),并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
权益变动后,芜湖远大创投将成为神剑股份的控股股东,芜湖市国资委将成为神剑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日前,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