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维:因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辽宁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ST奥维6月20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方、时任财务总监戴明、时任财务总监李继芳、财务总监梁艳丽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杜方、戴明、李继芳、梁艳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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