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河北金融监管局同意张家口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方案,募集国有股份不超过18亿股。
河北金融监管局指出,张家口银行应加强对股东资质审核,同时应严格审查入股资金来源,投资人入股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已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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