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因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海证监局责令公司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中路股份6月5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主导下,中路股份出资99%的中路优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的情况下,向安庆咖来菲去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转账30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中路股份、安庆咖来菲去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陈荣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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