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加部分媒体刊登涉华商负面报道,中国大使:不应将少数华商问题泛化

据中国驻多米尼加大使馆,针对近期多米尼加部分媒体刊登涉在多华商负面报道,中国驻多米尼加大使陈鲁宁致函多最大报《里斯汀报》总编辑,指出有关报道忽视在多华商为当地所作贡献,将少数不规范经营华商的问题泛化为全体华商,存在偏颇不公;强调华商合法正当权益和形象应受到保护,不应被冠之以歧视性称呼。《里斯汀报》全文刊登陈大使信函,全文如下:

尊敬的《里斯汀报》总编Miguel Franjul先生:

谨向我的好朋友致意并感谢你和《里斯汀报》长期以来支持中国驻多米尼加使馆和我本人工作。作为贵报忠实读者,我注意到贵报2025年5月28日题为《多米尼加商人要求为中国企业制定明确规则》的报道,愿就该报道同你进行坦诚沟通。

该报道标题强调“中国商铺”并将“chinos”一词标红,针对性明显,存在对华侨华人歧视性意味。文中忽视华商为多当地经济繁荣与多元社会发展所做贡献、多民众对华商物美价廉商品的普遍欢迎和不少华商已加入多米尼加国籍的事实,将少数不规范经营华商的问题泛化为全体华商,不予区别地称之为“中国商人”,存在偏颇不公。

作为你的好朋友和中国驻多大使,我希借此信向你表达担忧,因为多米尼加是一个民主、多元的国家,无论国民祖籍何处,作为多社会一分子均应得到公平对待,不应被冠之以歧视性称呼。这不仅伤害广大中国侨民对多深厚感情,也不利于吸引更多中国企业来多投资,更有违多米尼加开放包容的国家政策。

正如你访华所见,中国实行市场经济,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多米尼加是法治国家,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其长期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的重要支撑。在多华商均为个体商户,其注册由多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并接受其监管。中国驻多使馆始终要求华商遵守当地法律合规经营,支持多政府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但同时,华商的合法正当权益和形象也应受到保护。为此,中国使馆与多劳工、移民、海关等部门保持密切工作交流。

《里斯汀报》具有重要影响力,报道导向牵动社会神经。我和中国使馆高度重视同你和贵报长期以来的友谊,愿同你及多米尼加全国商业理事会成员就有关议题和其他感兴趣的问题保持沟通,期待同你及《里斯汀报》不断深化交流合作。

顺致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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