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逸飞: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ST逸飞5月30日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吴轩、王树、曹卫斌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业绩快报披露的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等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吴轩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树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曹卫斌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吴轩、王树、曹卫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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