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

华纳药厂5月30日公告,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5年5月28日、2025年5月29日、2025年5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2025年5月30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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