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进一步降低发电厂排放限额

香港特区政府今日(5月30日)在宪报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十份技术备忘录》,进一步降低发电厂在2030年及以后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限额,提升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质素。

据了解,《第十份技术备忘录》是根据香港《空气污染管制条例》颁布,把电力行业于2030年及以后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每年排放总量上限分别降低至2302吨、8350吨和317吨,与现有《第九份技术备忘录》内所载列的2026年电力行业排放总量上限比较,分别进一步收紧19%、25%和14%。(央视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