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鼓励银行统筹运用无还本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做好小微企业贷款到期接续支持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从增加融资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提高支持精准性、落实监管政策、强化风险管理、完善政策保障、做好组织实施等8个方面,提出23项工作措施。

《若干措施》提到,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指导银行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金规〔2024〕13号)要求,优化续贷产品,畅通办理渠道,扩大续贷政策惠及面。鼓励银行统筹运用无还本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做好小微企业贷款到期接续支持,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周转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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