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环境: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高能环境5月19日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卫国、凌锦明、吴秀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商誉减值计提依据不充分、合并报表范围不完整、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信息披露不规范、采购及存货管理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长李卫国、总经理凌锦明、时任财务负责人吴秀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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