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达(002211.SZ):因有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ST宏达(002211.SZ)公告称,公司因有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图片来源: 图虫创意

2025年5月19日,ST宏达(002211.SZ)公告称,公司因有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指出,立案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申请执行人为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该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已对848万元及相关费用作为负债列示,该执行对本期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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