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市委原常委尚宪芳、云南曲靖市原副市长陈志、招商银行原副行长丁伟被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5日通报,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山西省长治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尚宪芳,云南省曲靖市政府原副市长陈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丁伟提起公诉。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尚宪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山西省长治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尚宪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尚宪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尚宪芳利用担任长治市黎城县县长、黎城县委书记、长治市副市长、长治市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云南省曲靖市政府原副市长陈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志利用担任宣威市落水镇镇长、党委书记,宣威市倘塘镇党委书记,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罗平县委副书记,富源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曲靖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丁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丁伟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海东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丁伟利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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