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对千果(济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5月14日,山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千果(济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中存在与其他公司共用办公场所、由非公司员工办理私募基金募集等具体私募事务、未对明显存疑的投资者适当性材料进行审慎核实等行为。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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