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调整公租房准入条件 放宽准入条件扩大补贴范围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首次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纳入领取租赁补贴范围,并扩大了领取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范围。

5月12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宣布,对《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就新拟定的《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涉及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配租管理、换房通道及退出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多渠道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办法》共9章53条,取消了非当地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在本地工作满1年并缴纳社保的限制,将收入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云南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并取消了财产及工商注册资本的限制。此外,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首次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纳入领取租赁补贴范围,并扩大了领取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范围。

此次修订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优化了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方式,还提高了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增加了可领取的租赁补贴金额。同时,调整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模式,明确了优先配租范围,并提出了承租人需指定物品处置人的新规定,以解决承租人未按程序退房并将个人物品遗留在公共租赁住房致房屋被占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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