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评价业务指引修订,新增程序化交易及两融交易管理情况评价

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期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评价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压实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责任,更好地发挥评价机制的督促引导作用。据悉,此次修订增加上位规则依据,并完善了会员评价内容,新增“会员对程序化交易的管理情况”“会员对融资融券交易的管理情况”两方面评价内容,并在原有的“会员协同自律监管情况”评价中新增重点监控证券管理、加强客户交易风险提示等内容。此外,此次修订还优化了评价结果运用规定,明确了对评价星级为两星及以下且评价得分小于70分的会员,可采取口头问询、谈话提醒等工作措施,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评价星级为两星及以下且评价得分小于60分的会员,原则上纳入现场检查范围。(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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