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凤芝、叶斌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胡凤芝、叶斌请求辞去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胡凤芝、叶斌辞去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5年4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高文的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董天放的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胡凤芝的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叶斌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林荣卫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庞玲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玲玲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二、免去:
杜玲玲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5年4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杜金洪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寇永领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瑾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