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龙城镇人大原主席张祚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宿州市委批准,宿州市纪委监委对萧县龙城镇人大原主席张祚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据安徽纪检监察,日前,经中共宿州市委批准,宿州市纪委监委对萧县龙城镇人大原主席张祚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祚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组织观念缺失,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职务晋升及调整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祚利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宿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祚利开除党籍处分;由宿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萧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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