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期,广西、河南、四川、山东等地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伤亡。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表示,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通知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防溺水、校舍、消防、食品、上下学交通、学生欺凌与暴力等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按照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将安全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全过程。要完善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加强与公安、综治、宣传等有关部门在信息沟通、专项整治、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同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教育部总值班室。对不第一时间报送或瞒报、漏报安全事故信息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此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教育部总值班室。对不第一时间报送或瞒报、漏报安全事故信息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