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4月21日公告,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拟回购的股份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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