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连板蓝科高新: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蓝科高新4月18日发布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6日、4月17日、4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核实,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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