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泰慕士4月16日发布公告,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16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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