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成县回应17万平米污水渗坑:2名村民倒废酸所致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政府4月19日晚发布情况说明称,渗坑污染系由该县旺村镇村民李某某叔侄将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

图片来源:两江环保

河北多地发现污水渗坑之事引发广泛关注。事发地之一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政府4月19日晚发布情况说明称,渗坑污染系由该县旺村镇村民李某某叔侄将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2013年5月28日,大城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大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大城县人民政府4月19日晚发布关于南赵扶渗坑治理工作情况的说明。情况说明称,4月18日,“两江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华北地区发现170000平方米超级工业污水渗坑》的图文报道,文章称大城县南赵扶镇存在17万平方米和3万平方米两个工业污水渗坑,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环保部及有关部门。对此,大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18日晚,组织县环保、公安等部门对渗坑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

情况说明称,两渗坑均位于大城县南赵扶镇。分别为原南赵扶砖厂渗坑和原化肥厂渗坑。渗坑污染系由旺村镇村民李某某叔侄将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2013年5月28日,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对于渗坑污染的治理情况,大城县人民政府称,2016年底,县政府已将两个渗坑治理工程列入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程,预算3848万元。早在2014年3月,该县经过调查比较,已选定龙淼公司对砖厂渗坑进行治理;选定碧水源公司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

但是治理过程并不顺利,据大城县人民政府通报:

砖厂渗坑治理情况,第一次治理时间为2014年4月至当年7月,合同约定水治理后PH值6-9之间,色度≤50,无异味。乙方完成治理后,经县环保局监测站验收合格,并出具了报告。但是8月底水质出现反弹,到2015年11月又进行了第二次治理。2016年9月,水质再次出现反弹,镇政府要求治理公司继续进行治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

县化肥厂渗坑于2014年4月至当年7月,进行治理,合同约定,治理完成后,水的PH值达到6-9之间,色度≤50,无异味。由于技术等原因,第一次治理未达到要求。于2014年10月到2016年6月,南赵扶镇又分两次与碧水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公司均未达到治理要求。2016年9月将碧水源公司起诉至大城县人民法院。法院做出判决:一是解除南赵扶镇政府与碧水源公司签订的合同;二是碧水源公司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经济损失。

但是,针对大成县政府的这份情况说明,上市公司碧水源(300070)20日早间公告称,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未与大城县政府就污水处理达成合作或受托关系,截至目前均未在大城县有任何业务往来,均未在大城县发生任何诉讼。媒体所述参与治理化肥厂渗坑、与南赵扶镇政府签订《补充合同》的“碧水源”及与大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诉讼判决所指的“碧水源”均与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无任何关系。 

此前在4月19日下午,环保部通报称,4月19日上午,环境保护部和河北省政府联合调查组现场查看了媒体报道的廊坊市大城县两处渗坑。联合调查组已要求大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对渗坑水体、土壤及周边地下水开展监测,并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治理进度,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及治理信息。环境保护部将对相关渗坑污染问题挂牌督办。

大城县人民政府表示,该县已成立了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环保、公安和有关乡镇为成员的渗坑治理领导小组,加快推进渗坑治理工作。同时由环保、国土部门对渗坑水样、土样进一步检测,查清污染物主要构成,为制定治理方案提供依据。

大城县称正在积极联系国内顶尖治理公司对污染水体进行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县委、县政府已充分认识到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定决心,不管任何困难,不惜任何代价,一定要将污染渗坑治理到位。”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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