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使用不超过3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中国宝安4月15日公告,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委托理财种类包括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委托理财的目的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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