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得盲目以负债扩张驱动资产规模增长,适当提高中长期负债资金占比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 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加强资产负债和流动性管理。根据自身经营管理能力、负债情况等合理确定业务投放,不得盲目以负债扩张驱动资产规模增长。平衡好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关系,适当提高中长期负债资金占比,改善资产负债期限匹配程度,守好流动性安全底线。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发行金融债、资产证券化产品、优先股、二级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补充资金资本,同时依法依规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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