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优化调整公积金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

3月24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的通知。此次优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将海南省户籍职工离职提取的条件之一:“在我省停缴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4个月以上”,优化调整为“在我省停缴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2个月以上”,大大缩短了本省户籍职工停缴公积金、养老保险的时间,提升了缴存职工办理离职提取业务的体验感。优化调整后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为:本省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海南省停缴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离职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非本省户籍职工离职提取条件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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