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检察消息,六安市霍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志刚(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六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志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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