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观察网报道,2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发布批复,批准《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及审查股东资格的请示》,同意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河北大庆道桥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该行3.82亿股股份、受让沙河市鑫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该行2.01亿股股份、受让大厂回族自治县润泽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该行1.42亿股股份,受让后,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该行11.53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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