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投因合同纠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合同纠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南通三建违法分包需支付云南广毅1056.62万元,昆明城投承担750.83万元补充责任。

12月20日,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此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纳入,起因于昆明城投与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三建”)及云南厂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广毅”)之间的合同纠纷。南通三建未经昆明城投同意,擅自与云南广毅签订分包合同,后因未能支付分包工程款被诉至法院。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决南通三建违法分包,合同无效,需支付云南广毅工程折价款1056.62万元,昆明城投在应付南通三建工程款余额750.83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由于南通三建工程款账户被冻结,昆明城投无法支付工程款,导致案件无法执行,进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昆明城投正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以尽快撤销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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