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第二大股东海吉雅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新锦动力:第二大股东海吉雅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新锦动力12月3日公告,持有公司362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8%)的第二大股东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吉雅”)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176.7647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5.5882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51.1765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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