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低收入家庭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11月24日,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安徽省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于11月20日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市城区范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按贷款计算公式测算的贷款额度还贷能力不足时,可以增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具有稳定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家庭成员(父母、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还款期间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自主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方式偿还贷款。低收入家庭支付该市自住住房物业费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异地贷款提供担保人的要求,同时,为便于联系,须提供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作为联系人。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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