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因内幕交易“萃华珠宝”被罚,其中一人已去世不予处罚

11月2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符某民、朱映君内幕交易“萃华珠宝”,利用11个账户于2022年2月7日至6月16日交易“萃华珠宝”,获利共计39,894,920.81元。证监会决定:对符某民、朱映君内幕交易“萃华珠宝”的行为,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39,894,920.81元,其中朱映君承担19,947,460.41元,符某民承担19,947,460.40元;处以119,684,762.43元的罚款,其中朱映君承担59,842,381.22元,符某民承担59,842,381.21元。因符某民已去世,对其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故责令朱映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朱映君违法所得19,947,460.41元,并对朱映君处以59,842,381.22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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