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丰(300419.SZ):因信息披露违规遭证监会处罚,罚款总额达680万元

北京监管局对ST浩丰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李继宏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高慷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申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 图虫创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浩丰”或“公司”),证券代码300419,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ST浩丰在2020年与五家单位开展的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公司仅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导致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使得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北京监管局对ST浩丰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李继宏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高慷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申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已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请撤销风险警示。ST浩丰对此次事件向投资者致歉,并承诺将加强内部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如需转载请联系:youlianyunpindao@163.com
以上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与界面有连云频道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