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保定监管分局核准刘奕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刘奕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监管部门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监管部门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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