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控股股东、实控人拟合计3.49亿元协议转让7%公司股份

银之杰9月18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学君、陈向军、李军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9月13日与卓海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卓海杭转让其所持有公司4946.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7%。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7.05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3.49亿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卓海杭持有公司股份494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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