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300398.SZ):时任总经理苏斌等因未披露财务资助业务,遭通报批评处分

深交所对上海飞凯材料及相关人员违规PCBA贸易业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飞凯材料违反了创业板规定,苏斌和曹松未尽忠勤勉责任。

图片来源: 图虫创意

2024年9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材料”)及其时任总经理苏斌和时任董事会秘书曹松给予通报批评处分。飞凯材料在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从事的PCBA贸易业务实质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但未按规定执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苏斌和曹松未能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将此次违规行为及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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