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对相关关联交易履行信披义务,六国化工收安徽证监局警示函,公司董秘遭监管谈话

未及时对相关关联交易履行信披义务,六国化工收安徽证监局警示函,公司董秘遭监管谈话

六国化工9月9日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2023年4月6日,公司与关联方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化工”)、安徽省颍上鑫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泰化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对鑫泰化工的2403.69万元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华兴化工,公司未及时对该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才对相关情况进行描述。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邢金俄作为公司董秘,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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