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提案】陈康平:扩大光伏扶贫电站指标 建立专项贷款业务

陈康平建议,可考虑适度减少商业电站的发展规模,全面扩大光伏扶贫电站规模;靳保芳认为,应进一步加大对光伏扶贫的支持力度,建立投入保障机制。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光伏扶贫”今年再次成为了两会的热词之一。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晶科能源CEO陈康平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光伏扶贫电站规模的建议》(下称《建议》),认为国家应全面扩大光伏扶贫电站指标规模,可考虑适度减少商业电站的发展规模。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其中,“实施农村新能源行动,推进光伏发电,逐步扩大农村电力、燃气和清洁型煤供给”,被写入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

《建议》指出,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

作为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确定实施的“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光伏扶贫主要是指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农民通过“自发自用、多余上网”的方式实现增收,脱离贫困。

相比于早期的资金扶贫、物资扶贫以及产业扶贫,“光伏扶贫”这种资产收益扶贫方式更具有操作简单,易学易会,易于扩大,方便应用等新特点。在3月9日举行的“晶科两会媒体交流会”上,陈康平表示:“不像其他扶贫项目,如养殖、种植、畜牧业受不可控的因素影响,但光伏扶贫通过规划设计,施工管理,良好的运维等,收益是非常稳定的。”

去年10月,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达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总规模516万千瓦。其中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218万千瓦,集中式地面电站298万千瓦。这些项目分布在河北、安徽、山东、江西等14个省份,帮扶贫困户55万余户。

陈康平指出,政府光伏扶贫指标存在扩容难的问题。去年国家审批的5.16GW的光伏扶贫指标下放到各省市县,就变的非常稀少。以江西为例,目前各个贫困县计划申报的扶贫电站指标就超过2GW。

根据《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十三五”时期,国内光伏扶贫工程总规模要达到15GW,按照每KW投入8000元计算,“十三五”时期光伏扶贫工程总投资将达到1200亿元。

为此,陈康平建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要顺应市场需求,全面扩大光伏扶贫电站指标规模。可考虑适度减少商业电站的发展规模,扩大光伏扶贫电站规模,以及扩大分布式规模,满足日益增长的超过15GW的市场需要。

一直以来,有效资金来源的缺乏及融资难是大规模推广光伏扶贫的两大瓶颈。

《建议》指出,以3KW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例,价格一般在3万元左右,而通常每个地方到户的扶贫资金仅6000—8000元。其余的75%左右需要银行融资,而目前各银行还没有建立光伏扶贫专项贷款业务,依然采取传统的工作模式,贷款的办理手续繁、周期长、利息高,从而导致部分光伏扶贫工作开展不达预期。

陈康平建议,无论是政策性发展银行,还是商业银行,都要确定银行体系每年的光伏扶贫信贷指标,建立专项业务,且要求按15年甚至更长期年限和2-3%的年利率给予支持。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晶龙实业集团和晶澳太阳能董事长靳保芳也于两会期间表示,由于政府财力不足、融资滞后,企业成为光伏扶贫的投资主体,缺乏积极性和可持续性。他预测,2017年全国光伏扶贫规模将达到800万千瓦,需要投入资金约500亿元。

靳保芳认为,应进一步加大对光伏扶贫的支持力度,建立投入保障机制。为此他建议,扶贫资金和有关涉农资金向光伏扶贫领域倾斜,设立光伏扶贫专项基金,或由金融部门出台专项政策。也可以采用“政府+社会资本”的运营模式,利用资源置换等方式,调动企业参与光伏扶贫的积极性。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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