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来了,9月起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

保险业首次提出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吕文琦

界面新闻编辑 | 江怡曼

8月2日,界面新闻从业内获悉,金融监管总局向行业下发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4年寿险利率调整的“靴子”落地。

通知明确,自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产品和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产品停止销售。

寿险预定利率的下调在市场的意料之中,这也和市场整体利率下调同频。7月,央行将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利率分别下调10个基点至3.35%和3.85%。与此同时,工农中建交五大家银行活期存款挂牌利率由0.2%下调至0.15%,三个月、半年、一年整存整取存款挂牌利率均下调至1.05%、1.25%、1.35%;两年、三年、五年整存整取存款挂牌利率均下调至1.45%、1.75%、1.8%。

另外,《通知》首次提出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具体执行层面,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来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并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保险公司可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有行业人士向界面新闻表示,此举主要是应对长期利差损风险,预计明年保险行业的重心将转向保障类产品。不过储蓄险产品在日本、美国等发达市场仍是主流,未来我国保险市场会更注重保底+预期收益的产品类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认为,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并动态调整有望彻底解决监管部门主导调整预定利率的滞后性与被动性。“这有点像当年油价的调整,一旦根据市场动态化调整了,标准有了,触发条件有了,科学性有了,预期就明确了,矛盾也就被化解了。”他表示。

为了做好贯彻落实和产品切换工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还同步下发《关于平稳有序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切换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公司要组建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牵头的工作专班,成员包括办公室、产品管理、精算、投资管理、培训、渠道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技术、品牌宣传等与产品管理和切换相关的部门。

各公司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与决策机制,形成“1+N”工作方案,近期围绕下调产品预定利率这一专项工作,将任务分解细化,有力有序推动新产品开发备案、系统调试、渠道合作、人员培训、业务监测、舆情监测、政策宣传等“N”项具体任务。

来源:界面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