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披露信息不准确且修正不及时,北方长龙及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8月2日下发关于对北方长龙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跃、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孟海峰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24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至3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0万元至2000万元。2024年4月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为1050万元至135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650万元至-800万元。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154万元,扣非净利润为-711万元。

公司在2024年1月31日前披露的业绩预告中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相比存在较大差异;扣非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存在较大差异,业绩预告披露信息不准确且修正不及时。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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