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信息显示,江西上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贷款"三查"执行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以及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问题,被中国银保监会上饶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处以100万元人民币罚款。
此外,该行的法定代表人廖云飞及其他四名责任人刘小平、欧阳小明、胡冬标和王治豪,因对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或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均受到警告处分。李震则因对贷款"三查"执行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挪用负直接责任,同样受到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