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数量及研发投入均“压线”,科创板拟IPO企业被上交所通报

上交所指出,保荐机构未充分核查研发人员认定及研发薪酬归集的准确性、未充分核查研发领料的真实性、核算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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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孙艺真

界面新闻记者于券商人士处获悉,近日,上交所向机构下发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4年第4期),对一起科创板拟IPO企业现场督导案例进行通报。

文件显示,该企业评价指标中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存在压线情况。

具体来看,该企业报告期最近一年末研发人员数量仅高出指标要求的人数约10人。发行人研发投入主要由研发人员薪酬和研发材料费构成,研发人员以研发中心的专职人员为主。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新增较多,部分人员的专业背景与研发岗位不匹配,研发材料主要为周转材料,其周转频率明显高于同行业。

上交所指出,保荐机构未充分核查研发人员认定及研发薪酬归集的准确性、未充分核查研发领料的真实性、核算准确性。交易所现场督导后,保荐机构主动申请撤回申报。

今年4,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4月修订)》、《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9项业务规则,涉及企业上市板块定位、完善强制退市指标及强化对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力度等多个方面,新规修订进一步明确板块定位把握要求,明确科创板的主要服务方向。

暂行规定》明确要求,聚焦促进科技创新需要,压实保荐机构推荐责任。要求保荐机构应当顺应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立足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推荐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科研成果转化运用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或者市场认可度高,具有较强成长性的硬科技企业申报科创板。

此外,文件就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适用“小额快速”审核机制的具体事项进行答问。

上交所指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公司申请适用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的,与常规审核机制在适用范围、申请文件和审核程序方面存在三方面差异。

一是适用范围。《重组审核规则》扩大了科创板小额快速机制适用范围,取消科创板配套融资“不得用于支付交易对价”的限制,将科创板配套融资由“不超过5000万元”改为“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同时明确主板和科创板适用“小额快速”审核机制的,不得有“交易方案存在重大无先例、重大舆情等重大复杂情形”。

二是申请文件。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机制发表核查意见并提交专项申请文件。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关于适用“小额快速”审核机制的相关文件不对外公告。

三是审核程序。“小额快速”审核机制下,申请文件受理后,本所不再进行审核问询,直接提交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本所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出具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审核的决定。

《发行上市审核动态》显示,20245-6月,主板共受理1家企业的并购重组申请,注册生效1家;20245-6月,科创板共受理2家企业的并购重组申请。

政策方面,6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高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开展股份对价分期支付研究。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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