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被认定帮助侵权,平台管理责任该如何界定?

要更大程度地遏制侵权内容的传播,主动权确实在平台手中。

图片来源:界面图库

界面新闻记者 | 佘晓晨

界面新闻编辑 | 文姝琪

视频平台的侵权问题层出不穷,如今的创作者要和盗版交战,平台也成为纷争中的一员。

近日,北京爱特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爱特米”)通过其公众号“假日博物馆”发文称,在《博物馆里的中国通史》侵权案的二审中,B站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为具有主观过错,构成帮助侵权。

事件的起因源于纪录片《博物馆里的中国通史》在B站的传播。根据“假日博物馆”的介绍,这部纪录片的制作时间为四年,由国内专家学者和博物馆共同打造,付费观看。

公司称,自2021年10月起,《博物馆里的中国通史》在B站上遭受了系统性、大规模的非法传播,“使我们陷入了发现、通知、删除的反复循环,耗费了大量时间和资源。”他们认为,这不仅破坏了商业模式,也对所有原创内容创作者造成了巨大打击。 

此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B站不构成侵权,这促使爱特米公司于今年3月发文“控诉”。而二审结果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明确指出,B站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能有效履行审查和制止侵权的义务,未采取与其技术传播能力相匹配的技术治理措施,放任了侵权行为的扩大,具有主观过错,构成帮助侵权。

二审法院还强调,对重复侵权行为负有审查义务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合理注意义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网络重复侵权行为建立重点监控机制,及时删除、屏蔽侵权视频,并依据侵权次数采取限制、暂停甚至停止网络服务的必要措施。这些措施不仅需要及时,更要有效,确保平台上无明显侵权内容。 

内容制作方爱特米将矛头对准B站,主要原因也在于这一平台庞大的用户规模和属性。作为一个已有3亿多用户的平台,B站是少数以UGC(用户生产内容)为主的中长视频平台,长期存在“搬运”类视频。

与此同时,上述纪录片的受众正是年轻人群。而据B站官方统计,中国有近七成的90后(含00后)活跃在B站,和消费《博物馆里的中国通史》的人群相重合。有网友在评论区提问“假日博物馆”是不是可以起诉UP主,其回应称侵权UP主太多,且B站未给出UP主的有效信息。

知识产权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告诉界面新闻,此类案件中,判决网络平台构成帮助侵权的结果并不少见,在针对热门内容的博弈当中,非原创平台因为删除争议内容不及时或者内容被反复上传等原因,经常被定性判为帮助侵权。 

类似的案例也发生在知名综艺《明星大侦探》上。这档由长视频平台芒果TV推出的综艺被B站大量用户上传到平台,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2022年快乐阳光公司在B站再次公证取证到了3389条传播涉案作品的视频,该平台甚至还设立了“明星大侦探”专区。一审法院认为B站构成帮助侵权,需赔偿1000万元,湖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和上传《博物馆里的中国通史》内容不同的是,B站上很多有关《明星大侦探》的内容属于剪辑后的“二次创作”。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类内容在B站极受欢迎,也帮助平台形成了用户的社区氛围。甚至于,影视综艺出品方也受益于站内的讨论,让节目有了多热点话题。

但这增加了B站解决侵权问题的难度,加深了平台和制作方们的矛盾。

B站如今成为一个既有自制内容、又包含大量用户生产内容的平台,光是在B站获得收入的UP主就超过了300万,这让平台面临的管理责任更加复杂。

在近期的一场公开论坛上,清华大学教授崔国斌表示,在现有《著作权法》的框架下,平台是否因此应该承担更多注意义务和责任,这个问题国内很多专家看法不一。

他指出,由于平台推荐的作用,作品可能在短时间内获得极大流量,因此有人主张服务商应承担更严格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而崔国斌的看法是,坚持传统的服务商责任框架更为合适,因为过度加强责任可能会引发寒蝉效应,减少用户发言机会或增加其成本。

不过,要更大程度地遏制侵权内容的传播,主动权确实在平台手中。游云庭认为,认定构成帮助侵权的判决会对平台产生一定压力,但除非法院提高判赔标准,否则此类情况还是会重复出现。如果真的希望杜绝侵权内容,B站也可以设置关键词、对于重复上传侵权内容的用户进行处罚、用人工智能识别视频内容等方式,杜绝相应情况的发生。

一面是制作方,一面是用户和社区,在侵权事件多次发生的背景下,B站需要重新思考其中的尺度。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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