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正利股价三人获刑,最长判80个月为香港此类案件最长刑期

操纵正利股价三人获刑,最长判80个月为香港此类案件最长刑期

香港高等法院7月22日作出裁决,对涉串谋在2016年开展虚假交易、操控正利控股股价的三名被告判处52至80个月的有期徒刑。香港证监会称,这是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于2003年生效以来就操纵市场案作出的最长刑期刑罚。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上述3名被告及其他多人于2016年使用156个证券账户进行相互操纵交易,虚假交易活动持续了五个多月,共非法获利超过1.24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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