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租后管理严重不审慎,太平石化金租被罚160万元

罚单显示,太平石化金租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租后管理严重不审慎等。

图源:图虫创意

实习记者|王颖

记者|张一诺

7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了四张罚单,剑指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租后管理严重不审慎,租赁物转让价款被挪用于土地储备领域;2.未按规定办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登记;3.违规接受权属存在争议的财产作为租赁物;4.违规向不具备租赁物所有权的承租人提供融资。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处罚款160万元。

张海玉,时任太平石化金融租赁北京业务一部总经理、公司业务三部总经理,对太平石化金融租赁租后管理严重不审慎,租赁物转让价款被挪用于土地储备领域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陈军,时任太平石化金融租赁绿色金融部、北京业务二部总经理,对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未按规定办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登记、违规接受权属存在争议的财产作为租赁物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沈宏达,时任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一部资深经理、石化能源业务部资深经理、北京业务总部助理总经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对其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行政处罚。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是由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70家公司。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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