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网贷

金交所如何从网贷平台争相联姻的“香饽饽”变成了“弃儿”?

各大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模式还是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金交所监管并没有出台明确的监管条例,网贷平台可以尝试进行合作,但相对来讲,这种合作适合资金实力及股东背景强劲的平台尝试。

自2014年以来,各类互金公司如雨后春笋般一夜间冒起,可随着P2P事故频发,社会公众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信赖度大不如前,随着监管加码,倒逼网贷平台转型,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也就成为了一个潜在方向。

监管加码倒逼网贷平台转型金交所 

借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东风,互联网金融平台与金交所的合作热情猛增,不少平台甚至自己成立了交易所。

另外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场内ABS有严格的法规参照,受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严格监管,而金交所尽管由地方政府主管,各大交易所自律尺度也不太一样,处于一个灰色地带,风控能力也相对较弱。

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内共有54家金交所。

网贷平台争相申请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牌照、参股金交所以及与前者进行战略合作,无非是想通过金交所的通道进行监管套利。有些平台试图通过金交所绕开监管,当然,这种模式并不具备可持续性,迟早会被监管所关注到。

“次贷”危机加深,网贷平台“抛弃”金交所 

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大多涉及到债权转让、债权收益权转让、定向融资计划等业务类型。

金交所作为资产端,互金平台作为资金端,二者之间有着天然的吸引。而互联网金融为“资产荒”发愁不只一两年了,而金交所却正好能提供高息资产。

互金平台作为金交所产品的承销商,并不是二者合作的唯一模式,但却是非常有代表性的一种。互联网理财的资产要么是小额、普惠的贷款资产(量上不去,空间也小),要么卖基金、保险等标准产品(但沦为纯中介后,拼流量且费率低)。而地方金交所则成为了提供高息非标资产的主要渠道。

根据网络借贷监管细则要求,禁止平台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除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不得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推介、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于是,与金交所合作,甚至入股、发起成立金交所成为了互联网金融平台转型中的一大风潮。

尽管2012年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到,“金交所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但平台对金交所资产包进行分拆销售的情况比比皆是。表面看来,尽管金交所或网贷平台满足单期募集不超过200人的上限,但通过份额加工和转手销售后,其对应的底层资产早已经通过多期拆分远远超过了200人的规模。

对此,部分平台采用的非标资产债权转让模式和理财计划等已受到影响,而监管相对宽松的金交所就成为了平台应对监管的一个新通道。

而金交所的产品走向线上,风险则被再次放大。

互联网的易传播、易扩散的特性,可以在短时间内吸引到大量的投资人和资金,但也容易使得风控走向失控。互联网金融倍受诟病的一点正在于此。

互联网金融的主流客户在资金实力和投资经验方面,也并不符合金交所产品投资人的标准。当金交所遇到互联网金融平台,原本高风险的产品经过违规拆分,被大量输送给了更多不合格投资人,风险可想而知。

网贷行业监管细化,金交所合规路漫漫

在招财宝私募债违约事件、广金中心涉嫌违规等一系列事件发生后,金交所不再成为网贷平台大标的归宿,但金交所的热度却仍持续飙升。究其原因,在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的大背景下,作为地方政府主管的金交所并没有因此受到冲击,逐利资本便蜂拥而至。

据盈灿咨询统计,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中心)迄今已经超过40家。其中,通过国务院(2011)38号文清理整顿注册备案的,可以冠名金融资产交易所,其余属于地方金融办审批,冠以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目前,各大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模式还是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金交所监管并没有出台明确的监管条例,网贷平台可以尝试进行合作,但相对来讲,这种合作适合资金实力及股东背景强劲的平台尝试。

而今年以来,监管部门相继出台更多更细化的网贷平台监管政策,补充现有的监管空白,将进一步加速行业合规发展。金交所业务也将大大收敛,互联网理财资产端的选择范围势必随之收窄。高风险次贷产品远离互联网,虽然可能会降低理财收益,但是对于投资人资金安全来说,也未尝不是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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