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静茹演唱会“柱子票”案宣判:主办方不构成欺诈,阶梯式退还部分票款

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售卖“柱子票”的行为尚未构成欺诈;被告的行为属于瑕疵履行,构成违约;被告应承担减价退赔的违约责任。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界面新闻记者 | 黄景源

界面新闻编辑 | 彭朋

6月20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梁静茹演唱会“柱子票”案一审公开宣判:判令被告以阶梯式退票比例按单张票价420元、650元、910元的标准退还原告票款。

今年4月,消费者倪某等九人分别购买了699元、999元、1299元的演唱会门票,因购买到演唱会“柱子票”,体验感大打折扣,又不满演艺公司给出的调解方案,于是起诉主办方。此案原告方代理律师是上海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张玉霞,被告为演唱会主办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

原告认为,被告未提前告知其售卖的座位存在视线被遮挡的严重瑕疵,对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不仅应向原告返还票款,还应进行惩罚性赔偿,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被告认为,首先,舞台角柱为常规舞台设计;其次,原告证据不能证明其视线被遮挡,即使被遮挡,也尚未达到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再次,原告既未现场提出异议,也未中途退场,案涉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原告再要求退款没有合同基础和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公平及诚信原则。

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售卖“柱子票”的行为尚未构成欺诈;被告的行为属于瑕疵履行,构成违约;被告应承担减价退赔的违约责任。

关于退款比例,法院认为,应当根据被告的瑕疵履行对观众造成的影响大小确定。具体可以结合不同票价所承载的消费者对演唱会的期待值大小、承重柱对具体观众的遮挡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根据本案中的实际情况,法院判令被告按单张票价420元、650元、910元的标准退还原告。

去年以来,演出市场不断回暖,随之而来的是快速增长的涉演唱会投诉。2023年至今,上海市消保委收到演唱会相关消费者投诉和反映超过万件。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指出,演唱会投诉的快速增长一方面与演唱会经济持续火爆有关,另一方面也在于演唱会领域的交易惯例缺失,经营者和消费者权利难以找到平衡点。加之互联网社交的普及以及舆论场对演唱会的高度关注,经营者对于个案妥协越来越谨慎,消费争议的解决难度不断上升。

闵行区人民法院表示,开出“柱子票”的盲盒,从短期看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漠视和侵害;从长远看影响的是整个演出市场的发展。要想让文化市场更加充分的发展,相应的定价规则、退改换规则、行业规范等也应逐步完善,才能真正推动演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唐健盛透露,希望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支持诉讼,形成相关判例。上海市消保委将结合裁判文书、业内专家和法律专家意见,尝试出台上海市演唱会消费争议解决指引。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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