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5月25日起全面下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经云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表决通过,自2024年5月25日起,云南省全面下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同时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

5月24日,据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官微消息,经云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表决通过,自2024年5月25日起,云南省全面下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具体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同时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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